发表时间:09-30 10:15

财政部:取消对普通美容、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
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,取消对普通美容、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,将“化妆品”税目名称更名为“高档化妆品”。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、修饰类化妆品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。税率调整为15%。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
(via:sin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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